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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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校区场所使用的申请指引

时间:2024-04-18

为进一步加强河源校区各类场所使用的管理,提升场所使用的规范与高效,现将使用申请要求指引如下:

一、会议室、会客室

(一)适用范围:会议室指厚德楼418、310;会客室指厚德楼423。由河源校区管委会党政工作部统筹管理

(二)申请流程:

1.使用部门提前一天向党政工作部提出申请(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自动办公化系统——会议管理——会议室——申请会议室——选择需申请的会议室——填写提交)。

2.党政工作部对使用申请进行登记。

3.如无冲突,党政工作部通知使用部门、安排会务组协助开展工作。

4.如有冲突,党政工作部根据工作情况,向管委会领导请示后协调安排。

5.临时或紧急会议,短信或电话报党政工作部进行统筹协调。

二、教室

(一)适用范围:指除正常教学安排外,申请使用校区唯实楼、求新楼、厚德楼、博学大讲堂课室。由河源校区管委会教学事务部统筹管理。

(二)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1.校内活动:使用部门提前一天向河源校区管委会教学事务部申请。由教学事务部根据课程情况协调安排。

2.讲座论坛(校外嘉宾):使用部门提前三天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管理申请表》(详见附件2),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后,报河源校区管委会党政工作部,管委会用印后,报学校宣传部审批。审批后,由教学事务部协调安排教室。

3.组织校外培训班:使用部门提前一周向河源校区管委会党政工作部来函说明情况,经河源校区管委会审批后,由教学事务部协调安排教室(如需悬挂横幅、海报、展板及派发宣传资料,请参考“宣传场地”指引)。

三、户外场地

(一)适用范围:除正常教学安排外,其他在校区户外的场地安排。由河源校区管委会后勤安保部统筹管理。

(二)申请流程:

1.校内活动:使用部门提前一天向河源校区管委会后勤安保部提交《河源校区使用户外场地申请表》(详见附件3)。由后勤安保部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如需悬挂横幅、海报、展板及派发宣传资料,请按“宣传场地”指引执行)。

2.校外单位进校活动(含校内外单位联合活动):使用部门提前一周向河源校区管委会党政工作部报备活动方案(如需悬挂横幅、海报、展板及派发宣传资料,请参考“宣传场地”指引),并提交《河源校区使用户外场地申请表》;经河源校区管委会审批后,由后勤安保部协调安排场地。

四、宣传场地

(一)适用范围:指校区户外宣传栏、电子屏;校区各厚德楼、唯实楼、求新楼、学生活动中心、各宿舍楼内宣传栏、公告栏;校园室内外悬挂横幅海报;校园室内外设展板的位置。由河源校区管委会党政工作部统筹管理。

(二)申请流程:

1.使用单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河源校区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详见附件4),注明具体位置、使用时间,附宣传图文;由使用单位完成“三审三校”;

2.提前三天报河源校区管委会党政工作部,由党政工作部审核并报管委会审批;

3.党政工作部联合后勤安保部对宣传场地进行管理(涉及在校园户外设展板的,具体位置由后勤安保部协调安排)。

五、其他

河源校区内由学校有关部门具体使用管理的场地(如图书馆的教师科研空间、体育与健康学院的体育运动场所、工业实训中心的机房等),由使用管理部门按学校及该部门规定执行。如学校有新的职能调整,由校区管委会党政工作部作相应调整。


附件:

1.预约课室操作指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管理申请表

3.河源校区使用户外场地申请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河源校区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


本指引经2023年第6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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