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 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对接国家“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坚持从岗位和学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具有原创性、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适度超前研究和实践,引领教学改革的发展。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源于教学实践并应用于教学实践,将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
(四)共享导向。坚持通过项目建设有意识地积累优质教学资源、培育优秀教学成果,促进资源成果共享,扩大项目建设受益面。
二、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
我校2020年可申报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0项,推荐项目类别及名额如下:
(一)在线开放课程4门。
(二)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个。
(三)教学团队1个。
(四)重点专业1个。
(五)特色专业3个。
注:所列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为初步审定,学校将根据各类别项目申报情况,对拟推荐项目类别和数量作出适当调整,总数不变。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2020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必须是我校业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项目在校内得到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且前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
2.申报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项目推荐立项指南》(附件1)。
各类别项目申请书(建设任务书)可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0.78.198.104/)下载。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线开放课程项目除外)。
4.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各类别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其他说明
1.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的基础,同时也是国家级项目遴选推荐的基础,请各教学、教辅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2.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近三年,负责人有主持项目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项目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
(3)所主持项目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4)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未校内结题而又重复申报;
(5)不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在线开放课程项目除外);
(6)同一教师本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7)其他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四、工作流程
(一)预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2预申报表,并请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gsjyk@gpnu.edu.cn。
(二)材料提交: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支撑材料PDF格式,需有封面目录,每一个大小不超过10M)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行政楼206。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拟于9月下旬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校内公示:5天
(五)网上填报:10月15日前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0.78.198.104/),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材料。
(六)报送省厅:10月15日前,学校正式行文报送纸质材料至省厅。
工作联系人:赵建云,联系电话:020-38265564
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
1. 2020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省质量工程预申报信息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7月24日